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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依法发出首份监察建议书
2018-05-24 09:28:31    洛江区纪委监委

“建议你单位督促镇经管站立即组织财务专项检查,完善财务制度,严把财务人员任用关;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律观念……”

日前,泉州市洛江区监委向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这是洛江区监委成立以来发出的首份监察建议书。

据悉,洛江区监委在审查调查罗溪镇柏山村原报账员赖超群涉嫌贪污罪一案中,发现该镇经管站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随意任用会计人员等问题。对此,洛江区监委向罗溪镇人民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罗溪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章立制。

目前,罗溪镇人民政府已制定下发了《罗溪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罗溪镇村级报账员业务规范(试行)》等文件,对村级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及审批、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堵塞监管漏洞。

“监察建议是监察法赋予监委的法定职权。我们通过分析具体个案发案原因及案件特点,以监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预防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这也是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体现。”洛江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庄秀鹃】